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技术虽然能够创新地转变媒体的信息传播方式,但并不意味着能完全颠覆新闻媒体的发展规律。媒体具有信息传播的导向和功能,其内容与质量、价值和审美等永远要遵守新闻传播规律。
网络渠道的迅猛发展,只是改变了传播方式,拓展了传播途径,提升了传播效率,强调流量资源以及内容的高效发布,将用户参与并监督媒体的内容生产和传播过程变成现实。但互联网技术也带来了媒体内容生产的造假、抄袭、侵犯隐私、传播谣言、意见领袖和把关人缺失等严重问题。
因此,互联网技术及思维都是“双刃剑”,如果不能理性辩证地对待它,最终将会损害媒体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王君超认为,从认识论的角度看,片面强调互联网思维会陷入互联网决定论的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