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档大片上线,朋友圈被《一出好戏》刷屏,小编忍不住,也去为票房贡献了一份力。
这“一出好戏”还真不赖,荒岛求生的“脑力”、“体能”还跟我们的检察人有的一拼呢,法庭上唇枪舌剑,提审时斗智斗勇,接访时释法说理,这些无一不体现出检察人脑力与体能的配合。
《一出好戏》,一场关于生存的游戏,展示了一座孤岛,刻画了一个社会,不过小编可是从中看出了不少法律知识点,今天(敲黑板),小编就来为你一一分析。
Part1
关于“天价合同”
张总希望看见小兴手中自己家人的视频,立字据把名下产权都给小兴的协议。
这份协议属于赠与合同,但小兴利用张总对孩子的思念威胁其签订协议属于乘人之危,在合同法上一方以乘人之危的方式,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如果张总活着回来这份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那么,无效合同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六)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七)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可撤销合同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Part2
关于旅行途中发生意外谁来赔?
本来愉快的团建活动,却在旅行的过程中遭遇了大风浪,被刮到了一座荒岛上,开展了为期百日的荒岛求生。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外出旅游本来是件轻松舒适的事情,但是路途中遭遇了意外,这可怎么办?
一般情况中,在开始履行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和游客会通过合同条款确定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责任承担,而旅行社过多地会约定免责条款,旅途意外大多会被归为免责条款之一。
合同条款大概是:对于旅游者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可是,《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所以,排除由于天气情况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存在以上情况,旅行社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Part3
如果这样做,你很可能犯了聚众斗殴罪?
看着人多势众,殊不知聚众斗殴可是要入刑的。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真的,聚众斗殴可不是小事,所以大家一定要冷静冷静再冷静。
那,今日普法就到这里了,最后,七夕要来了,小编也祝愿大家像影片最后姗姗留下来陪马进等待下一个接他俩的船只一样,遇见自己的真爱,skrrrrrrr。
来源:泰州市高新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