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斗剧《如懿传》已经热播,可近日,涌现出一则重磅新闻!
《如懿传》商标被田源抢注,田源就该电视剧侵犯其商标权,在微博“田源YES”上表达了文章:
【《如懿传》商标被田源抢注,“流潋紫和田源曾就1.5亿价格谈崩”。】
并要求:未经许可,禁止各类机构使用“如懿传”3字开展的一切广告宣传和市场营销。
声明:
本文所有素材全部来自微博“田源YES”。
基本事实:
2018年5月,田源经国家工商总局审批成功注册“如懿传”三字的35类商标。
如懿传35类商标证书
在商标注册期间,新丽传媒曾向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并列举电视剧《如懿传》在各媒体平台开展的广告宣传报道和市场营销行为。国家工商总局最终裁定结果为新丽败诉。
田源表示,未经许可,各级机构不得以海报广告、宣传片、视频、电视互联网广告、预告片、音乐电影、网站微博、APP、游戏、户外展牌、楼宇电梯、地铁广告等形式开展使用“如懿传”三字的广告宣传和市场营销等相关活动。禁止侵犯本人商标权。
政策法规:
在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中第十一条规定“统筹各级各类媒体,做好优秀电视剧宣传推介工作”。我有权主张要求各级媒体机构依法依规使用《如懿传》。对符合宣传资格的电视剧大力帮持;对不符合宣传资格的电视剧拦路截停,同时做好以上两点才是媒体工作者们做好优秀电视剧的宣传推介工作。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聂辰席在题为《努力开创新时代中国电视剧繁荣发展新局面》中第四条提到“必须统筹网上网下两个传播平台,让中国电视剧展现出全新的传播能力和传播能量”、第五条提到“同时,还要在传播上要规范收视率管理和使用”、第六条还提到“推动中国电视剧更多更快地走出去”。
在某种程度上,如果传播行为不具备合法性,那么展现出的全新传播能力和能量也是歪曲变形的;如果传播行为的不规范使用不加以约束,那么中国电视剧繁荣发展的新局面将永远无法开创。
推动中国电视剧更多更快地走出的前提是监督管理规范,自身先立的住,这样才能通过电视剧展现中华文明独特的价值与魅力,展现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文化胸怀。各传媒平台应依法办事,践行优秀媒体工作者的引领带头作用。
情况进展:
田源将保留法律手段依法维权,自从新丽传媒败诉以来,田源从未收到过对方的任何回音。能拖解脱,对于这样的消极态度,田源也只能被迫地表达态度
“要劫就劫皇岗;要干就干娘娘”
价值导向:
一直以来,电视剧《某某传》被广电列为问题剧,天价片酬,三观不正。咱们中国传统文化崇尚的是仁、义、礼、智、信,而非宫斗的阴暗。宫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全背道而驰。
田源觉得,如果一个民族的年轻人追崇的主流是小鲜肉、娱乐明星,那么这个国家的发展就令人堪忧了;如果追崇的对象是竞技体育,那么这个国家一定充满着未来。让我们一起抵制问题剧的违规传播。我希望国家相关部门能够不断完善电视剧律法,共同促进文娱产业的健康发展。
田源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