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一)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建设。根据规划设置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立“揭榜挂帅”与跟踪问效机制。统筹布局综合类、专科类、中医类的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开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成效评价,推动建立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持续提升地市和县级医疗水平。依托现有资源,指导地方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强化科学合理网格化布局。选择若干城市开展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试点。持续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工作。鼓励三级医院探索与县医院建立合作机制,实现疾病诊疗全链条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组织开展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研究制定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启动第三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实施安宁疗护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三)加强社区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拓展乡镇卫生院康复医疗、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服务功能,合理发展社区医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有效签约、规范履约,推动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参与基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机制,保障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和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在城乡社区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中的应用。
(四)完善促进分级诊疗的体制机制。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鼓励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县聘乡用”和“乡聘村用”。开展医疗联合体绩效考核。推进二级及以上医院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和老年医学科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一批中医康复中心。加强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和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推进古代经典名方制剂研发,加快关键信息考证发布及新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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