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认定共分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5个等级,各等级逐级递进,五星级为最高等级;其中,一至三星级由各地市组织认定,四星级和五星级由省级组织认定。2023年,全省认定一星级不超过500人、二星级不超过300人、三星级不超过200人、四星级不超过80人、五星级不超过30人。认定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按照个人(单位)申报、市级初审、专家评审、省级复核相结合的流程进行,具体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
为发挥“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特别是五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人员的行业示范引领作用,主办单位对“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制定了多项激励措施。由认定机构颁发星级“南粤家政”荣誉证书;获得五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人员荣誉称号的,可优先申报“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优秀农民工”“南粤技术能手”等评选项目,优先享受高级技师待遇;鼓励各地将五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人员视同技能紧缺人才,积极予以引进,同等享受当地技能紧缺人才的扶持政策;优先参与省市相关部门组织的“南粤家政”工程相关交流活动和宣传报道,对认定为五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人员的,省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专项培训、评比表彰等活动中优先推荐。
据了解,“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认定工作进一步优化了退出机制。通过建立健全“谁评审、谁监督、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在省、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由地方行业协会(组织)负责对“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督导,每3年开展一次全面督导检查,对已不符合“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认定条件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取消相应等级、星级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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