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个体在数字空间进行表达与社交,数字空间成为现代人生活的组成部分。米勒总结了数字时代个体与数字化身之间的三种身份类型关系。第一种是个体对数字化身的认同,因此现实社会身份与数字身份之间形成一种整体性的表述;第二种是个体与数字化身彼此独立,后者仅仅作为一种游戏工具;第三种,数字化身是个体对理想自我的投射,数字化身是一种补偿物[2]。陆青认为,数字身份是一种被建构的身份,分为静态数字身份与动态数字身份两种。静态数字身份强调人的身份特征,例如人的姓名、肖像与现实社会的唯一身份;动态数字身份则强调人的身份认同,是个体在社会关系中形成的社会镜像[3],体现出建构性、动态性的特点。数字身份既是一种动态的建构过程,又是建构的复合结果。https://jxszwdyyz.com/(免责声明: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人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做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