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无效后的法律责任
2016年3月,河北省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聘请T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双方签署了劳动合同,并加盖了公司公zhang。合同签订后,公司却一直未按约定向T先生支付薪资,且在4月20日单方提出终止劳动合同。
未办理外国人就业证违反了国家强制性规定,因此劳动合同属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已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报酬。公司将未办理外国人就业证的过错归责于T先生却未提供有力的证据,缺乏事实依据,故认定公司未为T先生办理就业证导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公司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判决被告公司支付T先生劳动报酬及补偿金合计45万元,并支付ji票费用1.5万元。
而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为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只有经批准并取得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也就是说,出现了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那么,关于无效劳动合同,应当注意哪些情形呢?
一、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三、部分无效的,其他部分有效吗?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四、无效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而,无效的劳动合同不受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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