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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劳务派遣差额计税来避税的做法真的是一剂灵丹妙药吗?这种方式是否存在税务风险?存在哪些税务风险?风险究竟有多大?如何规避这些风险?
一、利用劳务派遣差额计税避税的主要风险 (一)劳务派遣单位的违规操作给用工单位带来税务风险 1、劳务派遣单位的常见违规操作 (1)虚开发票 一些劳务派遣公司对外虚开发票,使用假发票开具,对用工单位应开具而不开具发票、开具“大头小尾”发票隐匿收入;有的劳务派遣公司使用不规范发票或收据入账,随意虚增、虚列成本,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2)违规抵扣应税收入 劳务派遣公司虚构支付劳动力工资和保险,或虚构劳务业务,差额计算营业税,造成巨额流转税和所得税的流失。 2、对用工单位的影响 一旦劳务派遣单位上述违规操作被税务机关查处,则会因转办情报交换给用工单位带来税务风险。 (二)来自用工单位自身的风险 1、政策使用过度风险 实践中,用工单位在各种类型、各种时间长度的工作岗位上都实施了劳务派遣,甚至在主营业务岗位也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出现了新的“正式员工”、“被派遣劳动者”二元用工体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2 号)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毫无疑问,政策过度使用就会因缺乏合理商业目的而带来税务检查风险。 2、虚列劳务用工发票 企业利用劳务费支出规避税收的手段主要有: (1)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买劳务费发票; (2) 涂改劳务费发票虚列成本; (3) 虚构劳务用工业务,虚开发票; (4)利用支付劳务费向关联企业转移利润。 其中利用虚开劳务费发票进行税前列支,是常见的偷税手段。
二、法律后果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行为人有以下四种行为之一的,即构成虚开发票的行为:
1、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4、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对于虚开发票的处罚,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 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虚开普通发票个人犯罪的,可处管制、拘役,最高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三、风险防范措施 1、选择和规范的劳务派遣单位合作。 2、以真实的业务活动为依据,对合同和发票进行管控。 3、重视交易合同的设计,无论是关联交易还是非关联交易,均应当参照类似交易的市场交易规律,尤其在条款设计方面,更应当尽可能细致,力求公允。 4、重视证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以便应对税务机关的质疑和调查。
友好提示:与专业的税务咨询公司合作,是企业规避税务风险的必要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