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恶意抢注需及时采取措施
面对被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况,建议:
1、在对方申请注册商标过程中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在对方注册成功后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3、如果对方在注册成功后三年内未使用,则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4、协商解决;
5、通过诉讼解决。
此外还科普一些关于商标方面的法律规定,首先是恶意抢注的定义,我国《商标法》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也就是说,这个商标已经被使用一段时间而且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申请人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这个已经在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提出了商标注册申请的行为,则构成恶意抢注。
尽早提出跨类别的注册申请
提到关于保护自己商标方面权益的建议,以前很多IP方因为资金问题,只登记了著作权,但是商标是大于著作权的,和人打官司拖个一两年很正常,一个IP拖一两年时间可能就废了。所以定下自己的IP后,在大面积推广前就应该先把商标注册好。
在第一次提交时就尽可能多提交一些类目,不要舍不得这方面的投入,只要通过的类目多,别人如果恶意抢注其他类目,商标局可以查到以前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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