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点(FLASH POINT)是油品安全性的指标。油品在特定的标准条件下加热至某一温度,令由其表面逸出的蒸气刚够与周围的空气形成一可燃性混合物,当以一标准测试火源与该混合物接触时即会引致瞬时的闪火,此时油品的温度即定义为其闪点。其特点是火焰一闪即灭,达到闪点温度的油品尚未能提供足够的可燃蒸汽以维持持续的燃烧,仅当其再行受热而达到另一更高的温度时,一旦与火源相遇方构成持续燃烧,此时的温度称燃点或着火点(Fire Point或Ignition Point)。
虽然如此,但闪点已足以表征一油品着火燃烧的危险程度,习惯上也正是根据闪点对危险品进行分级。显然闪点愈低愈危险,愈高愈安全。通常愈是轻质的油品闪点愈低,反之愈高。只要条件许可,一切操作均宜在低于闪点的温度下进行,但并非所有油品均能满足这一要求,汽油与石油气之所以特别危险,因前者之闪点一般在零下三、四十度,而石油气更远低于汽油,因此常温下即是远高于它们闪点的条件下操作。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原油,因它包括各轻质组分,闪点一般较低。
在油品的使用过程中,闪点也有重要意义,譬如,若发现内燃机油闪点有显著下降,说明该润滑油已受燃料的稀释,而需及时处理更换等等。
闪点的标准测定法很多,不同的方法适应不同的要求,通常可粗分为两类——闭口杯法(Closed Cup)及开口杯法(Open Cup),前者主要用于测定轻质油品的闪点,后者多用于重质油品,但是闭口杯法仅能测闪点,而开口杯法除闪点外尚可测定着火点。同一样品由不同方法测得的闪点会有差别,譬如由ABLE法测得的数据可比TAG法低2~3℃。
1)从油品闪点可判断其馏分组成的轻重。一般的规律是:油品蒸气压愈高,馏分组成愈轻,则油品的闪点愈低。反之,馏分组成愈重的油品则具有较高的闪点;2)从闪点可鉴定油品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因为闪点是火灾危险出现的低温度。闪点愈低,燃料愈易燃烧,火灾危险性也愈大。所以易燃液体也根据闪点进行分类。闪点在45℃以下的液体叫做易燃液体,闪点在45℃以上的液体叫做可燃液体。按闪点的高低可确定其运送、贮存和使用的各种防火安全措施;3)对于某些润滑油来说,同时测定、闭口闪点,可作为油品含有低沸点混入物的指标,用于生产检查。通常,开口闪点要比闭口闪点高20-30℃,这是因为开口闪点在测定时,有一部分油蒸气挥发了。但如两结果悬殊太大时,则说明该油混有轻质馏分,或是蒸馏时有裂解现象,或是脱蜡过程中用溶剂精制时,溶剂分离不完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