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强制要求加入平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统一的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干预房地产经纪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
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互联网平台、相关行业组织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反垄断调查。
此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曾印发通知,就二手房中介费过高、操作收费等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全面在市县推行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原则分档定价;未经同意,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收集个人信息和房屋状况信息,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据羊城晚报报道,就广州二手房市场而言,买卖佣金从2014年起已走向了市场化,目前房产中介公司的主流佣金水平为业主和客人双方共1.3%~2.3%。以贝壳找房为例,二手房买卖佣金基本是总成交价的2.2%~2.3%(上限设定为3%),由业主和客人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放盘业主不愿意承担其费用,则由买家承担。进驻该平台的中介公司如链家、德佑、住商不动产等都会按照此标准收费。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曾发布过一组数据,2021年有关房地产中介服务的“12345”热线及投诉案件共计1296宗,其中关于“乱收费”内容多达135宗,包括收费项目标准不透明,强制或捆绑收费,或未按中介服务合同约定收取中介服务费、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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