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剧于梦媛实名举报称黄渤《一出好戏》是抄袭自己的原创剧本《男人危机》,剧中的故事创意与框架,现在正在积极地收集和整理证据材料。

经过剧本比对,话说都在一个荒岛上,如果因为荒岛的原因,算不算都是抄袭《鲁宾逊漂流记》不过话又说回来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没有一部电影超过《战狼2》,所以相对而言,单以票房论英雄,明星效应占大部分,其中还有投资方引导,部分群众随大流,所以片子好与坏,还是看个人喜欢,这两部片子整理过于简单又过于拖沓,整部片子看不到亮点,幽默不足情节多余。

在国家广电总局备案信息发证日期是2013年,话说只有两年时间,但是2017年都没有上映,其中不然而言,没有大的投资方,没有好的明星加盟,所以这部电影,就一直沉寂了,在没有得到社会认可的时候,所以即时真抄袭,谁可以证明,哑巴亏,你吃定了!

在了解“著作权法”其中规定侵权最高赔额为50万元。这么说意味着,如果不能明确损失或者违法所得金额高于50万元时,则只能在50万元以下进行判决。换句话来说,即时黄渤真抄袭,面对先如今三天5个亿的票房,50万毛毛雨了!

但是要告诉小于编辑的是他们抄袭“做这些事几乎是没有任何成本的,但你被侵权后却要花巨额的律师费,花很长的时间可能两到三年,三到五年成本去维权。”最后的结果是赔付一个不痛不痒的数字,现在50万可能还可以算多点,但是以央妈每年7.5%的人民币贬值速度,到时候还可以拿到多少!

大企业,大明星,大产业盗用新人成功,已经屡见不鲜,但是维权效果,就是打三五年的官司,你没有受益,所以以后任何版权都要进行保护,虽然很多盗版,所以直接卖断授权,这么目前最为理想的解决方案了!

从土根一直走到现在的黄渤,是否真的会被定义“抄袭”还是有不为人知的事情发生,不过目前影视圈,风云欲动,希望清者自清。

在这里看到中国著作权法的通行规则:先授权,后使用。但现实生活中,95%以上的原创作者被侵权后才知道,并且发现作品被他人无偿使用,大发横财。不过发现之后去找,结果经常杳无音信。如果一个国家没有足够的精力去进行创新,创造!只是依靠抄袭,那么不仅仅是精神上的短板,也会变成无法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就跟小编一样,原创在大鱼,还有很多其他授权,但是某些网站也是天天盗用我的文章,我也是没有办法!只是希望大家一起想办法,版权问题该如何定义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