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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精氨酸食品级水溶性氨基酸营养强化增补剂食品添加

详细说明更新时间:2025-09-13 14:46 浏览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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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华阳
产品型号:食品级
产品规格:25kg/桶
产品作用:营养强化剂
单价:42.00元/千克
起订:1 千克
供货总量:8854 千克
发货期限: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1 天内发货
所在地:河南 郑州市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询价
产品介绍
 CAS:74-79-3  含量99%

生产许可证编号:SC20113118100048

属于:氨基酸系列

作用:营养增补剂  

型号:食品级   

品牌:华阳   华恒   25公斤/桶/袋

【产品名称】L-精氨酸;L-精氨酸碱

【产品分子式】C6H14N4O2  

【产品分子量】174.20

【L-精氨酸产品性状】

L-精氨酸为白色结晶性粉末。熔点244度(分解)。经水重结晶后,于105度失去结晶水。

【L-精氨酸性质】在空气中易氧化着色,有吸湿性,易溶于水、乙醇、抗菌作用与山梨酸相近。

【产品贮存】L-精氨酸贮存于干燥、洁净的阴凉处。保质期两年。

【产品用途】

L-精氨酸营养增补剂,调味料。

用作医药原料及食品添加剂

用途:营养增补剂;调味剂。与糖进行加热反应(氨基-羰基反应)可获得特殊的香味物质。GB2760-2001规定为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香料。

(1)面包、蛋糕、面条类、通心面、提高原材料利用率,改善口感和风味。

(2)水产糜状制品、罐头食品、紫菜干等,强化组织,保持新鲜味,增强味感

(3)调味酱、番茄沙司、蛋黄酱、果酱、稀奶油、酱油,增稠剂及稳定剂。

(4)果汁、酒类等,分散剂。

(5)冰淇淋、卡拉蜜尔糖,改善味感及稳定性。

(6)冷冻食品、水产加工品,表面胶冻剂(保鲜)。

【L-精氨酸使用说明及用量】 

1、占食品中总蛋白质量的6.6%。 

2、FEMA(mgkg,1998): 

焙烤制品、早餐谷物20~100;饮料3~30; 

干酪、调味汁、肉制品、果仁制品、禽品15~100; 

胶姆糖、糖果、糖霜、明胶、布丁、软糖、代糖品、甜沙司3~15; 

调味品2~25;蛋制品、仿乳品、其他谷物5~10; 

油脂、冷饮、水果冰、乳制品5~15;硬糖1~20; 

速溶咖啡茶10~100;果酱、果冻、加工水果2~15; 

加工蔬菜3~5;复水蔬菜5~25;调味香料10~250; 

小吃食品15~250;汤类5~250。 

【L-精氨酸质量标准】【AJI92 USP35】

产品用途:L-精氨酸可做食品原料。增味剂;用于水产加工品、绿茶风味增加剂等。与糖进行加热反应可获得香味物质。

L精氨酸用于农业方面:增强根系发育,是植物内源激素多胺合成的前体,提高作物的抗盐胁迫能力。

质量标准:FCC,AJI92   

项目

标准:

旋光

+25.8~+27.7°

含量

98.5~101.5%

重金属(以Pb计)

≤0.002%

≤10mg/kg

干燥失重

≤0.1%

氯化物

≤0.1%

限量:

1.占食品中总蛋白质量的6.6%。

2. FEMA(mg/kg,2014):焙烤制品、早餐谷物20~100;饮料3~30;干酪、调味汁、肉制品、果仁制品、禽品15~100;胶姆糖、糖果、糖霜、明胶、布丁、软糖、代糖品、甜沙司3~15;调味品2~25;蛋制品、仿乳品、其他谷物5~10;油脂、冷饮、水果冰、乳制品5~15;硬糖1~20;速溶咖啡/茶10~100;果酱、果冻、加工水果2~15;加工蔬菜3~5;复水蔬菜5~25;调味香料10~250;小吃食品15~250;汤类5~250。

【L-精氨酸】包装和贮存条件:

1、本品整包装一般为25KG/袋或25KG纸板桶。
本品应密封避光,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


L-精氨酸食品级水溶性氨基酸营养强化增补剂食品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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