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大火,原著作者和电视剧编剧周梅森又趁热打铁创作了《人民的财产》剧本。
在今年的上海电视节上,《人民的财产》出现在了耀客传媒的新片发布会上,并且已经确定由曾执导过《我的前半生》、《中国式关系》、《辣妈正传》等知名电视剧的导演沈严执导。
周梅森将《人民的名义》、《人民的财产》和他即将创作的小说《人民的利益》并称为《人民的名义》三部曲。
但是,尽管周梅森拥有小说《人民的名义》及其三部曲的版权,但电视剧版《人民的名义》版权却不在周梅森手上,而是在电视剧出品方手上。
继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和湖南广播电视台等单位联合出品了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后,今年7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又与湖南天尚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联合摄制电视剧《人民的使命》的合同。
这部电视剧听上去和《人民的名义》有点像,但其实并不是出自原著和编剧周梅森之手。
因此,在确定合作之时,最高检影视中心和天尚公司已经约定好了在整部电视剧拍摄和宣传过程中都不能拿《人民的名义》说事儿,更不能使用任何《人民的名义》的影像和图片作为宣传品。
哪知,确定合作才刚刚过一个月,湖南天尚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就违背了条约,在最高检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印刷以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为背景和特征的宣传品,还宣称《人民的使命》是《人民的名义》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别的项目都是不正宗的。
针对这种侵权和不遵守条约的做法,最高检发布声明表示,将终止与该公司的合作。
编剧周梅森则称:“这是李鬼‘打假’打到了李逵头上。”